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術科介紹

 

術科課程    考驗科目


 

術科課程

學科項目
一、駕駛道德
二、駕駛原理與方法
三、肇事預防與方法
四、急救常識
五、道路交通管理法規(1)
六、道路交通管理法規(2)
七、汽車構造及修護常識

術科課程 內容
汽車機件介紹
  • 拆裝輪胎
  • 汽車零件
  • 五油三水
  • 基本操作功能
基本駕駛
  • 起步
  • 轉向
  • 停車
  • 加速
  • 換檔
  • 減速
  • 引擎煞車運用
  • 直線前進倒車
應用駕駛
  • 倒車入庫
  • 路邊停車
  • S型前進後退
  • 上坡停車起步
  • 平交道、交叉路口
  • 行人穿越道
  • 直線加速換檔
  • 綜點練習
道路駕駛
  • 大度路
  • 大業路
  • 中央北路
  • 中央南路
  • 北投
  • 登山路

 

 

考驗科目

 

全程道路行駛

 

考驗科目 扣分項目 扣分標準
一、倒車入庫 1. 車輪壓管線或未停入指定範圍內(限倒車1次完成,壓管後仍須繼續完成前輪停入指定線內。) 16 分
2.熄火(連續扣分) 8   分
二、平行路邊停車 1.車輪壓管線或未停入指定範圍內(限倒車 1 次完成,壓管後仍須繼續完成前輪停入指定線內。) 16 分
2.熄火(連續扣分) 8   分
三、曲線進退 1.前進時車輪壓管線 32 分
2.倒車時車輪壓管線(扣分累計未超過 30 分者准再考 1 次,再考仍應由倒車起點開始)。惟普小本項不扣分。 16 分
3.普小倒車時(壓管線不扣分)往前修正(連續扣分,修正後不須由倒車起點開始。) 8   分
4.中途熄火或停車(熄火得連續扣分,停車扣分以 2 次為限。) 8   分
四、曲巷調頭(普通小型車免考) 1.車輪壓管線(只扣 1 次,不再重複扣分,限倒車 1 次。) 16 分
2.熄火(連續扣分) 8   分
五、鐵路平交道 1.不停車察看或闖越平交道 32 分
2.在平交道上換檔或熄火(車身在鐵軌枕木範圍內) 32 分
3.停車時前輪超越停止線 32 分
六、交叉路口 1.闖紅燈 32 分
2.紅燈停車時前輪超越停止線 32 分
七、換擋穩定測試 1.手排車在 45 公尺壓管內未依序換至 3 檔
16 分
2.行駛中車輪壓管線或熄火 32 分
八、上下坡道 1.車輪壓管線 16 分
2.上坡倒退15公分以上 16 分
3.在坡道上熄火(連續扣分) 16 分
4.不在限定範圍內停車 16 分
5.下坡放空檔行駛 32 分
九、狹橋 車輪壓管線 32 分
十、斑馬紋行人穿越道 1.不停車或不讓行人優先穿越 32 分
2.停車時前輪超越停車線 32 分
十一、全程道路行駛 1.未依規定繫安全帶 16 分
2.起駛前未顯示方向燈,或未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。(得連續扣分) (考驗科目一、二適用) 16 分
3.以左腳控制煞車踏板(身心障礙者特製車除外) 16 分
4.前進中換至倒檔 16 分
5.上、下車開車門前未留意側後方有無人車通過(應以 2 段式開門) 8   分
6.轉彎、變換車道時不注意各方來車及行人,或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(並應轉頭察看)。(得連續扣分) 16 分
7.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進行撥接或通話 32 分
8.轉彎、變換車道時僅以單手操作方向盤。(手排車操作換檔時除外) 8   分
9.行近鐵路平交道、轉彎前未減速慢行。(應放鬆油門、輕踩煞車減速; 到鐵路平交道標誌或標線後,車速應減至 15 公里以下。) 16 分
10.未按規定路線行駛或未按規定變換車道 32 分
11.未按規定行駛致車輪壓虛線(包含黃、白虛線) 16 分
12.行駛中車輪壓實線(分向限制線、禁止變換車道線或邊線)或擦撞車輛、安全島、損壞設施。 32 分
13.中途停車或熄火(連續扣分,不含起點及終點熄火) 8   分
14.未能完成考驗或漏考任 1 科目。 32 分
十二、其他技術操作(同 1 項目得連續扣分;各項目合計扣分最高不得超
過 18 分。)
1.起步動作不當 2   分
2.油門控制不當 2   分
3.離合器操作不當 2   分
4.煞車(含手煞車)操作不當 2   分
5.車輪已停止轉動,仍繼續轉動方向盤。 2   分